2014年8月25日 星期一

優質書系列 – Sony(新力) 十七

詩篇 147:5 
我們的主為大, 最有能力. 他的智慧, 無法測度.


新力向國際市場挺進,不僅包括企業在國外生產和銷售產品,而且還包括企業的技術出口,與世界大企業開展技術貿易。

它最早的技術出口,是六零年代中期對美國國際商用機器公司的技術轉讓。以創新和開發新技術、新產品為宗旨的新力公司,六零年代初期投入技術研究事業的援助資金、開發資金高達數千萬日元。

新力公司用了整整三年時間,終於成它a製造出高密度記錄用金屬磁帶「Hi.D」磁帶。儘管這種磁帶的性能好、弁鄏h,但因它不同於通產省指導下生產的統一規格標準磁帶,暫時無法正式使用,也就未能投入大量生產。

新力研究人員考慮到:音響或錄影機因為有互換性的問題,錄音機不能使用,那麼給電腦使用是不是可行?在徵得公司領導主管同意的情況下,他們給美國國際商用機器公司寄出了產品樣本,探索實際應用的可能性。

結果IBM公司對新力公司的磁帶表示相當大的興趣。因為當時該公司使用的電腦磁帶均是「3M」公司的產品,這對企業推行自主經營戰略並不是有利條件。「IBM」公司曾買進大型加工機器,開始嘗試自行生產磁帶。但是,雖然幾經努力,還是不能生產出符合要求的磁帶產品,因為它們缺乏足夠的技術情報。

「IBM」公司對新力的產品樣本迅速進行了測試,效果非常理想。接到測試報告後,「IBM」公司的董事長瓦特遜先生為探討與新力進行合作研製的可能性,訪問了日本。作為世界一流大企業的領導者,他的判斷是:新力有這樣強的技術力量和技術人員隊伍,肯定能生產電腦用磁帶。

於是他向盛田昭夫建議,雙方合建一個生產磁帶的公司。並且表示公司設在日本或美國,可由新力公司決定,生產的產品可全部銷給「IBM」公司。從經營者的角度看,這是一樁有利的買賣,但是技術部門則認為,由於使用者僅僅是「IBM」一家公司,是一種買方市場,有被對方壓價收購的危險。

同時這也不利於磁帶技術的提升,終於沒有達成協定。但是「IBM」公司無論如何,希望得到磁帶製造技術。於是雙方會談,商討新力公司為其提供從建立工廠到產品製造的全部技術輸出事宜。一九六五年十一月,新力與美國國際商用機器公司,簽訂了電腦用磁帶技術協定、共同研究新型記錄媒介物及技術援助協定。這一協定在翌年一月獲得政府批准,正式生效。

作為交換條件,「IBM」公司曾提出向新力公司公開其所有有關磁帶錄音方面未公開的技術,包括專利,讓新力公司自由使用,其中也包括高速將資料登錄電腦磁帶,進行演算的技術,這對新力日後的發展是極為有利的。

遺憾的是,新力公司以自己只生產消費品為理由,未加接受,只是將新力的專利賣給了美國國際商用機器公司。因為當時新力的經營決策者看重的,是能立即投入實用的技術,他們更想得到資金去為已投資的專案服務。

向「IBM」的技術輸出,使新力獲得了鉅額專利費。在簽約時一次拿到十萬美元。在以後的十年中,「IBM」公司以每盤磁帶十美分的價格向新力提供專利費。不僅如此,公司經過努力,還促使「IBM」公司購買了新力的股票,這一著,從根本上扭轉公司的財務狀況有著重要作用。

「IBM」公司之所以毅然決定購買新力公司的股票,其原因就是它看重的是新力整體的技術力量。新力公司自創業伊始,就以頑強的鬥志,不斷向高深的技術領域、新的技術產品挑戰,引起了包括「IBM」公司在內的國內外企業的矚目。向美國國際商業機器公司的技術輸出,是新力開拓國際市場進軍過程中的重要里程碑,是其企業國際化戰略的重要舉措。不僅公司在消費者中間進一步贏得了信任和尊敬,而且在日本社會尤其是企業界,引起了轟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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